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全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全省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现职从事文物博物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退休人员)。
二、申报条件
基本符合《推荐评审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试行)》(见附件)规定的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申报方式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高评办复核、高评委评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向本单位提出职称申报申请。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各主管部门(单位)。
(三)部门审核。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材料的真实性。
(四)高评办复核。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公室对通过部门(单位)审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将复核通过材料报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评审。
(五)高评委评审。高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四川省文物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文物博物专业高评委评审通过的人员,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审核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通知到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特别是论文、著作、获奖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复印材料未能反映申报人所起作用的,推荐单位应在复印材料尤其是集体奖项复印件上注明申报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并加盖公章。
2.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市(州)职改办或省级职改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其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3.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应按照原四川省人事厅文件(川人办发﹝2003﹞171号)精神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胶订成册,其他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所有材料印章需为鲜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6.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原则上每人一袋,并在材料袋的封面上附申报者基本信息(含申报专业,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袋内材料内容目录、呈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如有出版著作或作品集需提供原件的,可单独包装成原件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并在封面右上角用红笔注明为“原件”。
7.所有申报材料及《一览表》须按下列专业进行分类排序:
(1)文物博物馆研究;
(2)文物保护;
(3)文物考古;
(4)文物利用。
8.所有申报材料须按以下途径报送:
(1)各市(州)由文化和旅游局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2)省级有关部门由人事职改部门统一报送。
(3)省文物局直属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5)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省文物博物专业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省文物博物专业高评委办公室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省文物博物专业高评委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6)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省文物博物专业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到省文物博物专业高评委办公室。评审结束后,省文物博物专业高评委办公室综合评议结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核、审批后,在省文物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并按规定办理证书。
9.除注有“原件”材料袋外,其他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申报材料种类
1.单独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经省职改办批准后,文物局、所在单位、个人人事档案各留一份。
在该表“填表说明”页和“基本情况”页之间将承诺书、学历查验或审查结果、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依次胶订成册。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三份。
(3)破格推荐报告及审核表一份。破格申报人员须有破格推荐报告和《全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经行业专家评审通过后才进入答辩及评审程序。破格推荐报告应包含申报者的基本信息、突出业绩和破格推荐理由。
2.装订成册材料
以下7类材料须按照《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依序装订成一册: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2)资格证件复印件:
①现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确认的,还需附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学历证明。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规定,由各地各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查验结果,或由相应单位出具审查结果。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和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川职改〔1991〕8号)规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位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只能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承诺书。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签订《承诺书》。
⑤近三年度《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证明。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4)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6)业绩材料
①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学术报告、专题技术或学术、成果总结或证书)。所选著作、论文应与本人专业密切相关,并确属本人创作的作品。
②任现职后的获奖证明,限部、省级以上。
(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例如:破格申报人员须有破格推荐报告及《全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复印件。
六、答辩
1、答辩要求及对象。破格申报晋升人员的,必须进行答辩。
2、答辩内容。主要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
3、答辩时间(预计在2021年1月中下旬)、地点另行通知。应参加答辩而未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评审程序。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答辩前需查验防疫健康码。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答辩人(防疫健康码非绿码),需提前到达成都市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参加答辩当天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其它事项
1.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高级评审费为240元,参加答辩人员须加收答辩费80元。评审费、答辩费由呈报单位在文物局领取缴款书后到省政府非税收入省级代收银行账户缴纳。
2.计算任职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3.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4.材料报送地点:文物局(1号办公楼4楼408号办公室),地址为成都市东胜街19号,联系电话:028—86641531,邮编610031。
5.送审单位请汇总填报《2020年度申报全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送文物局,电子文档发至2357684569@qq.com。
6.附件请从四川省文物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j.sc.gov.cn/。
7.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原件材料袋请于评审结束后2月内取回,逾期将统一销毁。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
附件:1.《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
2.2020年度申报全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
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全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5.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
6.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7.《推荐评审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
职资格基本条件(试行)》
四川省文物局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1
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申 报 专 业:_______________
申报资格名称:_____________
申 报 人姓名:_____________
所 在 单 位: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目 录
材料名称 |
页码 |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XX-XX |
二、资格证件复印件 |
XX-XX |
1.身份证复印件 |
XX |
2.学历证明材料 |
XX |
3. 现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
XX |
4.《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
XX |
5. 承诺书 |
XX |
三、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
XX |
四、20XX-20XX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
XX |
五、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
XX |
六、业绩材料 |
XX-XX |
(一)获奖材料 |
XX-XX |
1.XXXXXXXXX奖(文化部颁发) |
XX |
2.XXXXXXXXX奖(文化部颁发)…… |
XX |
(二)著作(或作品专集) |
XX-XX |
1. XXXXXXXXX(XXXX年XX月出版,XXXXXX出版社) |
XX |
2. XXXXXXXXX(XXXX年XX月出版,XXXXXX出版社)…… |
XX |
(三)论文 |
XX-XX |
1.XXXXXXXXX(全国中文核心期刊《XXXXXX》第XX期) |
XX |
1.XXXXXXXXX(全国中文核心期刊《XXXXXX》第XX期) |
XX |
七、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
XX |
1.破格申报人员的破格推荐报告复印件……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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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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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申报全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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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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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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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市(州)级审核部门 |
单位名称 |
民族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现任职称 |
任职资格取得时间 |
申报 资格 |
从事专业 |
考核结果 |
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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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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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市(州)级审核部门”应为市(州)级人社部门或省直部门。为提高下一步批复文件的制发效率,请各部门务必准确填写。 2.“从事专业”栏目应填写具体,例如: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 |
附件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拟评审
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使用。1-7页由被评审者填
写,8-11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
织部门审核认可。
2. 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 “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
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4.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
现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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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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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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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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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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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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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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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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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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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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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毕(肄、结)业 时 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 制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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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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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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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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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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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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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参 加何种民主 党派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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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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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何种外语 达到何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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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培 训 经 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起 止 时 间 |
专业或主要内容 |
学习地点 |
证 明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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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起 止 时 间 |
单 位 |
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
职 务 |
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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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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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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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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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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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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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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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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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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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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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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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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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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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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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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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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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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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一)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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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二)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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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 期 |
名称及内容提要 |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
合(独) 著、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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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日期 |
考试种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成绩 |
组织考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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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辩 情 况 |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基 层 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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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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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 报 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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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或县人事部门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市 、地 、 州或省级 部门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评 审 审 批 意 见
专家评议组 或同行专家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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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织意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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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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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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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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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或职改部门审 批意见 |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4
全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破格类型:□学历 □资历 □职称档次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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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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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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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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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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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含个人所有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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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资格及获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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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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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破格条件情况及佐证材料名称 |
符合《全省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第()条第()款,条款具体内容: 佐证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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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破格条件,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取得的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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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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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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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凡申请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均需填写此表;
②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破格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5
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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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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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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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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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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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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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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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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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要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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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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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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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个人主要创作”、“获奖情况”、“学术成果”填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科研、设计、发明、专利、推广项目,论文、著作、译文(著)等,注明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获奖应填出项目名称、授奖机关、奖种名称、等级、名次,论文著作应标明发表时间、刊物名称、级别、期号、出版社等。
附件5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2020年 月 日
说明:
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申报评审。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附件6
推荐评审四川省文物、博物高级专业职务
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试行)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人才评价体系,充分激发专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文物、博物专业人员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照《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基本条件。
二、申报评审文物、博物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推荐评审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后,担任馆员职务二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
2、具有较广博的文博专业知识和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对本专业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实践经验丰富。
3、在任馆员期间,取得下列工作业绩或学术成果之一:
(1)独立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独立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省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市、州政府社会科学二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完成字数不少于8万字。
(5)负责主持国家科研课题研究,并通过相关机构的评审验收。
四、推荐评审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五年以上。
2、具有广博的文博专业知识和深厚的理论基础,对本专业有较系统的研究,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
3、在任副研究馆员期间,取得下列两项工作业绩或学术成果:
(1)任现职以来,独立完成并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合著学术专著应为专著主创,本人撰写内容应占全书60%以上,完成字数不少于15万字;
(2)独立在重要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其中不少于1篇是在国家级专业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3)获部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者;或省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
(4)负责主持了国家科研课题研究,并通过相关机构的评审验收。
五、为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专业人员勇于创新,多出成果,对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在专业领域具备下列条件1—2项者可申请突破学历、资历或职务档次中的一项,破格晋升。
1、任现职以来,出版专著2部(每部不少于10万字)。
2、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5篇;有特殊业务技能,起着学术带头人作用。
3、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成果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2次或三等奖3次;或省、部级一等奖3次。
4、文化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5、国家级科技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6、国家级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7、省部级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8、国家图书奖获得者。
六、本条件由省文物局负责解释。
抄送: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文物局 2020年11月9日印发
关于转发《四川省文化旅游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三个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关于转发《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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